救命,我meimei变成狗了_救命,我meimei变成狗了 第6节 首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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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救命,我meimei变成狗了 第6节 (第2/3页)

下去,终于不再抬膝把裴音往下抖了。

    金金狗眼睛一亮,振奋地嘤了一声,颤颤巍巍趁热打铁地爬上来,沿着胳膊卧在李承袂手腕上,温热的小腹贴着他的脉搏,沉甸甸软糯糯,又很轻盈。

    狗的心跳很快,衬得人的脉搏格外沉稳,另一种意义上的rou贴着rou,心贴着心。

    当人类面对动物扮演上帝,只能将自己逐出伊甸园

    克拉斯诺霍尔卡伊?拉斯洛:《世界在前进》

    。于是《人类简史》成了《无人类简史》,人类历史从未发生,爱情变成专属于动物的权利。

    李承袂手上血液流过的痕迹还在,已经干涸了,新渗出的血微微浸透棉花,狗鼻子近距离闻着格外清晰。

    金金狗喉咙中不断发出呜咽的声音,她伸出舌头,一点一点细心地舔去男人手掌上残留的血痕,又沿着指腹舔下来,沿着掌纹把他整个手掌慢吞吞舔过一遍,舔得他一手的小狗味。

    然后,她才把脑袋埋进李承袂掌心,找了个合适的方向蜷起身体,团成个小小的句号,疲倦地睡了过去。

    ————

    狗狗主动舔手有讨好、示好人类的意思>

    这本他俩还是会做一段时间兄妹的,大概在中后期哥彻底破防之后>都是哥妹he的来时路vv

    第6章 疼、教育和体罚(修)

    哥哥的胳膊很宽,手掌也大,手腕热热的,手表的存在起初有些硌人,可随着熟睡后抻着手脚调整位置,慢慢也就感觉不到了。

    金金狗睡在主人臂间手上,湿漉漉的鼻子时不时皱着闻嗅。

    梦中一切温暖,干燥、舒适,她幻觉自己似乎还是人的样子,狗的一切本能都不再有,只要裴音伸手,就能抱住李承袂的腰。

    中学时代就这么久,再有半年,她也要做大学生了。

    从高二第一次跟着mama走入李家开始算起,她已经为自己编了一年多的美梦。她总是小心又若无其事地告诉别人,她马上就有哥哥了。

    大哥哥,正儿八经的哥哥。

    她说,哥哥很喜欢她,会亲自为她做早餐,雨季时带她到池塘钓鱼;她说,他很英俊,又知性,回家了总是先去看她在做什么,包里总有善解人意的礼物;她说,哥哥也会生气,她一做错事情,他就会板着脸教训她,不轻不重打她的手心。

    这是最初裴音向别人形容李承袂时的话。

    她真希望这一切都是真的。

    但事实是,每次拖油瓶似的跟着mama上门见李伯伯,遇上李承袂在家,他看都不会看她一眼。

    偶尔他有客人,偶尔他穿很绅士的格纹西装站在回廊下与人通话,裴音鼓起勇气,寻到机会局促地叫他哥哥,李承袂也只是皱眉,眼神示意管家或佣人尽快把她带离自己身边。

    他太冷淡、太高不可攀了,他当年的善意如今看来像随手的施与。温柔的、健康的兄妹关系衬不上他。

    裴音开始哀怨构思他的内敛。

    她开始慢慢想象一种畸形的兄妹关系,比如李承袂对她的关心总要依靠冷漠来诠释,他越对她严厉,越是在心里离不开她。

    她开始在只有同龄人知晓的社交账号上说,哥哥总教训她,她做错了事,要被李承袂按在腿上打得全是印子。他把她教训得走不了路,膝盖上全是淤青,他用手表、尺子、一切可以规训孩子的东西教训她,直到她哭着跟他保证说哥哥我错了我再也不这样了才能罢休。

    疼、教育和体罚,成了裴音有限的认知中,唯一能与李承袂建立亲密关系的方式。

    仿佛这样她才有理由叫他大哥哥。

    十七八岁只授国文,不学拉康,但整个少女时代的开头,裴音都用一种近乎天然的方式践行着拉康的理论。李承袂在她心里,总和冰冷的教具挂钩。

    她开始叫李承袂生物哥,仿佛必须要亲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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