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明文魁_八百二十二章 十段锦法 首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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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八百二十二章 十段锦法 (第2/6页)

自耕农,半自耕农。

    对于有田户,农商钱庄对上田,下田,还是高田,淤田,甚至遭了水的斥卤田,都一视同仁,每个有田的老百姓都能在他那一亩地贷八钱银子,一年内两次还清就可。

    不过一名百姓最多贷十亩,唯有田主方可。

    两成五利息,比王安石当初订下青苗法贵了些,但比大户人家五成的高利贷,却不可同日而语。

    有恒产者有恒心,这些有田的'中产阶级',是官府主要税赋所来,还款信用也最佳,农商钱庄以后主要客户,针对的都还是这些百姓,所以要放长线。

    至于佃户,以及归德还有不少,无籍人口,也就是黑户。他们可以不用交纳丁税,免去役赋,唯一就是没有政治地位。还有不少在籍百姓,他们去外地逃荒逃灾,就划入流民一类。

    林延潮则允诺无田之户可以以工代赈,工役分短役,中役,长役三等。

    短役两个月,中役三个月,长役五个月。短役支一两二钱银子,中役支一两七钱银子,长役支二两五钱。

    因为河工主要就是二月三月两个月,所以林延潮鼓励老百姓多去服中役。这在归德给大户人家打工的佃农,也赚不了这么多钱,而且是官府还自办伙食。

    这绝对是合算啊。比起原先强制老百姓应役,弄得天怒人怨,绝对一个天上一个地下。

    可是钱是人胆,衣是人脸,既是以工代赈,雇老百姓修堤,林延潮又要建百里缕堤,加固遥堤,堵住决口,这钱从何而来?

    多少米下多大的锅,多少钱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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