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八百一十章 林延潮审案 (第5/6页)
二说养恩大于生恩,理应儿子归王家,且子不识许大,也不愿认生父。 林延潮写完判词后,于,张二人心服口服退下堂去,而许大,王二当堂吵作一团。林延潮将惊堂木一拍喝道:“先将二人拖下去杖六十。” 许大,王二抗声申辩,表示不服。 马光等人也是一晒,林延潮这简直乱来。 林延潮冷笑道:“依大明律,只可收养本宗子弟,若有收养异姓子弟者,送养者,养者皆杖六十。” 许,王二人听了都是大惧,一并跪下道:“此小民不知,求老父母饶命,替我们二人裁断,只要不受杖责,如何我们都听。” 林延潮当下又传二人,一面听一面手书判词:“例载归宗,姓难乱也,王二不从本宗子弟中收养,收养异姓子弟,已是违律在先,本不正焉言末正,怎能以生恩养恩论之,判子归许大。” 王,于二人对视一眼,只能领判。 至于马光众官员对视一眼,都是心惊,争子案,事关儒家最重视的伦常,十分难判,一个弄不好老百姓骂,按察司复查时也要问责。 但林延潮一句话摆平王,于二人,断案更是合情合理,更难得是片刻间作出决定,手书判词时,还正看着下一案的卷宗。 对此众人只能送上一个大写的服字。 众人看林延潮手书判词,笔下不停,口中发落,耳边听判,断案无有任何失当之处。任何疑难的案子,到了林延潮口中三言两语立解。 就算有豪右权贵仗势压人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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