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		  		分卷阅读13  (第2/4页)
李想的做饭手艺很好,他很聪明,吃过的菜就能做得出来,味道几乎和大饭店的一模一样。虽然缺盐少糖的面条下出来还是很香,至少郑鹏徒这种看起来很挑剔的人连汤都喝光了。    说起来他之所以会做饭还是因为当初他和刘勉没有钱,吃外面的吃不起才起了自己做饭的心思,毕竟是要过日子,总是吃外面的是不可能长久的。    从开始烧焦锅到后来得心应手,李想只用了一个月的时间。    除了聪明这可能也是一种矫情的恋爱心理,刘勉是很挑嘴的人,恋爱中的人总是傻不拉几的想让对方过的更好,于是李想学会了各地的菜色小吃。    “你把洗洁精倒在刚刚洗过的碗上了。”    “啊?哦,刚刚走神了。”李想回过神,发现果然如郑鹏徒所说,他几乎把整瓶洗洁精全倒在了刚刚才弄干净的碗上。    “……你在想事情?”郑鹏徒问。    李想开大了水,让水流冲掉多的洗洁精,水流溅到他的衣服上:“没有,只是发呆。”    “你在想事情。”郑鹏徒斩钉截铁的说。    “我干嘛关你什么事?”李想莫名的有点烦躁,这个人总是在他最狼狈的时候冒出来,真是特别讨人厌。    以前看过一条围脖,说是如果有一个人看到你所有狼狈的一面,那除了杀了他就是嫁给他。    嫁给他是不可能了,要不趁着现在夜深人静用刚才的水果刀捅死他?    郑鹏徒:“上司关心下属是正常行为。”    “好啊,伟大的总是关心下属的上司,如果你真的很闲那不如考虑给我加点工资什么的。”李想把洗干净的碗一点一点擦干净放进碗柜,非常仔细的排列
		
				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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